中国知识产权发展进入快车道,商标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更严格
近年来,我国每年的商标申请量、专利申请量稳居世界首位,通过《专利合作条约》途径提交的专利申请量和通过《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提交的商标申请量,已经分别位居全球第二位和第三位。
知识产权事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一步步脚踏实地的追赶时代步伐,争做知识产权大国。在本月初举行的第十届中国知识产权年会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表示,中国的知识产权事业驶入了发展的快车道,实现了大发展、大跨越、大提升。
不过伴随着知识产权事业的快速提升,商标侵权、商标纠纷案件也随之而来,数不胜数。
商标侵权主要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核心在于导致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造成不正当竞争。商标侵权可能会造成商誉损失、授权纠纷、损害公共商业秩序等后果,严重一点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日前,就有一起假冒“飞天茅台”、“梦之蓝”等高档白酒商标的案件,非法分子通过不正当手段以以次充好,侵犯知名品牌商标权,最终被公安机关所逮捕。由于利润空间大,假冒白酒案件在全国各地都有发生,商标侵权治理迫在眉睫。
在第十届中国知识产权年会上,申长雨就明确表示,我国将实施更加严格的商标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他从国内国际两个维度介绍了新时代中国做好知识产权工作的相关举措。一方面,将立足国内,继续坚定不移实施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持续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另一方面,将着眼国际,更大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加快构建多边、周边、小多边、双边“四边联动、协调推进”的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新格局。
随着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公众知识产权意识的逐渐提升,商标侵权等案件将受到更加严厉的惩罚,我们将共同打造更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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